一、貫徹落實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》,執行國家語言文字工作方針及各種規范標準,負責、管理學校通用語言文字的應用。
二、制定學校推普活動計劃,開展豐富多彩、生動活潑的關于語言文字的校園文化活動。
三、建立學校推廣普通話、規范用字各項制度,督導、檢查各年級部語言文字的應用情況,做好學校用語、用字規范化工作。
四、指導推廣普通話工作以及教師參加普通話培訓、測試工作。
五、指導學校文字規范化建設,對學生進行必要的文字規范化、標準化知識教育和用字規范基本功訓練。
六、布置校園“推普”宣傳環境,創設推普宣傳氛圍,開展推普周宣傳活動。
七、做好推普活動總結工作。
八、完成上級語委交辦的各項工作。